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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体检入围考生:
根据2022年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体检时间定于2022年10月19日(星期三)。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上午6:10准时到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1楼(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安防路人防大楼)集中。现将有关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注意事项
1.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在体检当天集中时须持温州防疫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后方可参加体检。参加体检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全程佩戴口罩(除身份确认、体检项目要求摘除口罩外),做好个人防护。
2.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体检费用350元(费用自理,需带现金,金额以体检机构开具的发票为准,可适当多带点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考生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集中,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发现顶替的,取消体检资格。
4.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交由带队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领回。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的,按违纪处理。
5.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机构进行。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并提交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妊娠相关证明,缓做X光检查。
9.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包括上洗手间)。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涉及本人身份的信息。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在《体检表》封面填写个人信息,并签字确认。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1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有关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
11.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2.在体检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77-85516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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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一).xlsx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11日
原标题:关于2022年原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的通知(一)文章来源:http://www.longwan.gov.cn/art/2022/10/11/art_1229514571_4108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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