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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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浈江区位于韶关市区东北部,区位优越,交通便利,是连接南北的重要交通枢纽,“水陆空”立体式交通网络发达,是韶关市辖三区之一,为韶关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信息中心。近年来,浈江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高质量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主动对接融入“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紧紧围绕韶关“六新”目标、“六化”举措,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资源资产价值化、改革攻坚系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打造全市新型工业化战略重地和商贸物流中心,努力争当韶关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
浈江区现有5家卫生院、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计9家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浈江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韶委人才〔2021〕1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1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一定实践经验,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取得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函。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3月17日至2005年3月1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3月17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韶关市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对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应条件的“青年人才”,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四、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17:00截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通过邮箱递交报名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材料按“浈江区卫生人才+职位代码+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编辑好邮件主题(如编辑邮件主题:浈江区卫生人才+202301+张三+同济大学+临床医学),将报名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及报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jq8872953@163.com)。由浈江区卫生健康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邮件、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本人简历扫描件(含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
2.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5.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实习证明材料);
6.相关工作经历的实践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能证明所学专业情况的材料,如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六、考试
“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场次、形式和成绩以正式通知为准。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1.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需提交放弃体检声明,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务必本人签名和手印,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否则按放弃体检处理。怀孕考生生产完毕后,由考生再次提出体检书面申请(含本人签名和手印)。
(二)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在浈江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八、人员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浈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887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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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浈江区2023年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xlsx
附件2:浈江区2023年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3日
原标题: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公告文章来源:http://www.sgzj.gov.cn/zw/rszk/content/post_2397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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